被拆迁人怎样取得拆迁补偿款?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要想取得拆迁补偿款,需要了解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确拆迁补偿的法定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次,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关键环节。这是被拆迁人取得补偿款的重要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签订协议时,被拆迁人要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补偿的方式、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内容明确且合理。如果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与拆迁方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然后,关于补偿款的支付。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意味着,拆迁方必须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支付补偿款。一般来说,拆迁方会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将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账等方式。如果拆迁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被拆迁人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包括拆迁公告、补偿协议、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将对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如果遇到拆迁方不依法给予补偿、擅自降低补偿标准等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总之,被拆迁人取得拆迁补偿款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