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因为相似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告知因为和已有的商标相似被驳回了。我觉得我的商标有独特之处,不想就这么放弃。我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能不能争取让我的商标通过审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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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商标因为与其他商标相似而被驳回时,申请人先不要着急。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近似指的是两个商标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又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方面,存在相似的情况,容易让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当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拥有申请复审的权利。 在申请复审时,申请人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可以提供商标具有独特创意的证据,像设计手稿、创作思路说明等,用以证明自己的商标虽然与他人商标存在一定相似,但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还可以提供使用证据,证明在申请商标之前,已经对该商标进行了一定范围的使用,并且在相关消费者群体中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辨识度。 此外,如果复审仍然失败,申请人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司法诉讼相对复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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