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因相似被驳回怎么办?
我去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告知因为和已有的商标相似被驳回了。我很看重这个商标,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是可以申诉还是只能重新设计商标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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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因相似被驳回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有特定的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您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时,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申请的商标与已有的相似商标存在显著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例如,您可以从商标的设计理念、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市场知名度等方面进行阐述。
如果您不想进行复审,也可以重新设计商标。重新设计时,要充分考虑避免与已有的商标相似,可以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市场上已有的商标情况,确保新设计的商标具有独特性和显著性,这样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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