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因近似被驳回该怎么办?
我去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告知因为和已有商标近似被驳回了。我很想用这个商标,不知道 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只能重新换一个商标申请,还是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这个近似驳回的问题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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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标注册因近似被驳回时,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处理。
首先要了解商标近似驳回的含义。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等,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途径一,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时,申请人需要阐述自己商标的独特性和不构成近似的理由。比如,可以从商标的创意来源、使用情况、市场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说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进行重新审查。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就可能会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途径二,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来争取商标注册的成功。
途径三,也可以考虑对商标进行修改。如果经过评估,认为申请商标确实与他人商标存在较高的近似度,难以通过复审 或诉讼获得注册,可以对商标进行调整和修改,使其与他人商标有明显区别后,再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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