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地分居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配偶两地分居很久了,感情已经破裂,想要办理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回到当初领证的地方办理,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就能办?办理手续的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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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地分居办理离婚手续也遵循这两种途径,但具体要求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是两地分居协议离婚,双方需要一起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办理时,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来说,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两地分居的情况,如果要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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