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怎样才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后,要达到离婚的结果,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法定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立案审查阶段。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比如结婚证、财产证明、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受理,并向双方发送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接下来是审前准备阶段。法院会向双方送达举证通知书等,告知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期限等。双方要积极准备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例如,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准备好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明;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要准备好自身抚养条件优于对方的证据等。 然后是调解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双方能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即生效,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这是因为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既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妥善处理。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进入庭审阶段。在庭审中,双方需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进行辩论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证据等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一般情况下一方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此限制。而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关于时间方面,一般情况下,离婚起诉状递交后,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