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居住是否需要做居住登记?
我和家人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不清楚在法律上,家人居住这种情况要不要去做居住登记。不知道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具体需不需要办理这个登记,办理和不办理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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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是指对居住在某一区域内的人员进行信息记录和管理的一项制度。其目的在于准确掌握人口的居住情况,为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等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同时,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居住登记办法。以《上海市居住登记办法》为例,在上海市居住的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这里的境内来沪人员并未排除家人共同居住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使是家人居住,如果符合当地居住登记的条件和范围,也是需要进行居住登记的。 通常情况下,居住登记是对居住事实的一种确认和记录。不进行居住登记可能会影响到个人在当地享受一些公共服务和福利政策,比如子女入学、办理社保等。而及时进行居住登记,有利于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也便于政府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所以,家人居住是否要做居住登记,要依据当地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来确定。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当地居住登记的条件,就应该按照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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