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是企业重组过程中一种特殊的税务处理方式。它主要是为了在企业进行重组等资本运作时,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当企业重组满足一定条件时,就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企业的所得税缴纳会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在股权收购中,如果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这种处理方式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在重组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因为在特殊性税务处理下,企业不需要立即确认重组所得或损失,从而避免了在重组当期缴纳大量的所得税。 企业要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企业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