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欠的钱离婚后需要共同分担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在婚姻期间,家里有一些债务。我想知道,这些婚内欠下的钱,在离婚之后是不是要一起分担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规定是怎样判断这些债务分担情况的。
展开


婚内欠的钱离婚后是否要共同分担,关键在于判断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孩子教育等生活必要支出而借的钱,都属于此类。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的,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为了自己个人爱好,像购买昂贵的收藏品而借的巨额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是例外情况,要按共同债务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