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如何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我和配偶都不在户籍所在地,现在身处广东,感情破裂想办理离婚。但不知道在广东这种异地的情况,离婚手续该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了解具体的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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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办理异地离婚手续,首先要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的办理要求和流程是不同的。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广东本地户籍,但有一方持有广东的居住证,就可以在广东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时,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居住证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广东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视为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广东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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