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获得留置权?
我在经济往来中,和对方签了合同,对方欠了我钱,现在还没到还钱期限,但我手里有对方的一些东西。我想知道要是对方到期不还钱,我能不能留置这些东西来保障自己权益,该怎么获得留置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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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不按时还钱时,债权人有权扣留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得到偿还的一种担保权利。 要获得留置权,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债权已届清偿期。这就是说,债务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债务人却没有履行债务。比如在一个货物运输合同里,约定运输完成后一周内支付运费,一周过去后托运人没给钱,这时承运人的债权就到期了,才可能涉及留置权。《民法典》相关规定也明确了债务需到履行期限,债权人才可能行使相关权利。 其次,债权人要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强调“合法”,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等情况占有。像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基于保管合同合法占有寄存人的动产;运输合同里,承运人基于运输合同合法占有托运人的货物等。非法占有他人动产是不能产生留置权的。 最后,动产的占有与债权要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过企业之间留置除外。比如在加工承揽合同里,承揽人因为加工承揽工作占有定作人的动产,同时因为这个加工承揽工作产生了报酬请求权,这两者就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另外,还有一些不能获得留置权的情况,也就是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一是动产不能是因侵权行为而被占有,不然就等于鼓励人们用非法手段实现债权了;二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里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那就不能留置;三是动产的留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留置的,就不会产生留置权。当满足上述积极条件且不触碰消极条件时,债权人就能依法获得留置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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