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失物想要酬劳该怎么取得?
我之前捡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失主 找到我后,我想要一些酬劳,但不知道怎么做才合理合法。我担心直接跟对方要酬劳不合适,也怕对方不愿意给产生纠纷。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捡到失物想要酬劳该怎么取得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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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捡到失物后想要获得一定的酬劳是很多人会考虑的事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合法合理地取得捡到失物的酬劳。
首先,我们来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这里的“必要费用”,指的是拾得人在保管、维护遗失物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花销,比如为了保管丢失的宠物而购买的食物费用,或者为保管遗失的车辆而支付的停车费用等。
对于拾得人是否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法律上遵循当事人约定优先的原则。如果失主在寻找遗失物时,明确发出悬赏广告,表示会给予拾得人一定的报酬,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也就是说,拾得人按照悬赏广告的要求归还了遗失物,就有权要求失主按照承诺支付报酬。
如果没有悬赏广告,从道德层面,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从公平角度来看,拾得人也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在这种情况下,拾得人可以与失主友好协商。在协商时,要向失主说明自己在保管、寻找失主等过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和精力,争取失主给予适当的报酬。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非法占有遗失物为要挟来索要高额报酬,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总之,取得捡到失物 的酬劳,在有悬赏广告的情况下,按约定获取;没有悬赏广告时,可要求必要费用,并可以与失主协商合理报酬,但要遵循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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