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村建房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首先是申请阶段。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同时要提交一些必要材料,比如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还有土地权属材料(不同时期有不同要求,例如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 接着是调查阶段。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会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要现场指界,邻宗地需签字盖章,之后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这一步主要是确定土地的具体情况和边界等信息。 然后进入审核阶段。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只有各项都符合要求,才能进入下一步。 最后是审批阶段。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会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如果没有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就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概念: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地籍调查:是国家为了获取土地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等信息而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土地调查工作 。 宗地:是指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独立权属地段,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