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苏州工伤赔偿如何领钱?

我在苏州工作时受了工伤,已经认定下来了,但不知道该怎么去领工伤赔偿的钱。是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这些我都一头雾水,希望能有人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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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领取苏州的工伤赔偿,得先了解工伤赔偿的大致流程。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苏州,领取工伤赔偿,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才是领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一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需要工伤职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总之,领取苏州工伤赔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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