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领取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我失业了,不知道该怎么去领失业金。也不清楚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能领多少钱。想了解一下领取失业金的具体流程、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还有领取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失业金领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 首先说领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简单来说,就是你工作的时候单位和你一起交了至少一年的失业保险,而且你不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同时要去相关部门登记自己失业了,并且有找工作的想法。比如说,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倒闭把你辞退了,这种情况就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然后是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物价水平等因素来制定具体的金额。比如有的地方可能是每月1000 - 2000元不等。领取期限也有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指出,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最后是领取流程。通常要先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