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连续两年没有年报且没有开票该怎么处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年报和开票的相关法律要求。企业年报是企业每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一份报告,它反映了企业过去一年的基本经营情况等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而企业开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行为时,向购买方开具的一种收款凭证,它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企业的纳税义务。 如果企业连续两年没有年报,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而连续两年没有开票,虽然本身可能不直接导致特定的处罚,但可能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因为税务部门会通过开票等数据来监管企业的纳税情况。如果企业确实没有经营活动,那么需要确保如实进行税务零申报。如果没有进行零申报,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逾期未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种连续两年没有年报且没有开票的情况,企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对于年报问题,企业应尽快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报。补报完成后,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未按时年报的原因等情况。对于开票和税务问题,如果企业有实际经营活动但未开票,应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并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如果确实没有经营活动,要及时进行税务零申报,补缴可能存在的逾期申报罚款等。总之,企业要及时解决这些问题,避免对企业的信誉和正常经营造成更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