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取保候审到期了该如何处理?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当检察院的取保候审到期后,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其一,决定解除取保候审。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检察院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此时,办案人员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并且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执行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退还保证金。 其二,变更强制措施。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其三,继续侦查、审查起诉。若案件还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虽然取保候审到期了,但案件尚未办结,检察院可能会在解除原取保候审的同时,重新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工作。 所以,当检察院的取保候审到期后,具体怎么处理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遵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