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的债权应如何处理?
我公司经营不善申请了破产,现在发现有一些对外的债权。不清楚这些债权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放弃,还是有特定的程序去追讨?会不会因为破产就无法要回这些债权了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展开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企业的债权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 首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其中就涵盖了对破产企业债权的管理和追收工作。这意味着破产管理人要全面接管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权进行清理和登记。 接着,破产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调查和审核。他们要确定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数额。例如,检查合同、借据等相关凭证,核实债权是否存在争议。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这里的破产财产就包括了企业的债权。 对于可以收回的债权,破产管理人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追收。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发送催款通知,要求其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或者存在争议,破产管理人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追讨债权。 在债权追收回来后,这些财产会被纳入破产财产的范围。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总之,破产企业的债权处理是一个严谨的法律过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