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家公司宣布破产了,我特别担心我的钱要不回来。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公司宣布破产后它所欠的债务是怎么处理的呢?我的债权能得到保障吗?具体会有怎样的流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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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宣布破产后,其债务的处理是有一套明确的法律程序的。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的概念,简单来说,破产就是公司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偿还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律手段来清理债务和资产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会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来接管公司。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管理人接管公司后,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这其中包括公司的固定资产,像房屋、设备等;流动资产,如现金、存货等。同时,也会对公司的债务进行登记和核实。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对公司财产和债务进行清理后,会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清偿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会先支付破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一些为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然后依次支付员工的相关费用、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的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够支付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那么就按照比例来分配。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尽量公平地处理公司破产后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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