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刑事附带民事怎么处理?


打架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因为打架这个犯罪行为,被害人有物质方面的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等,就可以在刑事诉讼里一起要求赔偿。 在处理程序上,一般是先进行刑事诉讼。公安机关会对打架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涉嫌的罪名。通常打架可能涉及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可以在合适的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在侦查阶段,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在审判阶段,则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会将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合并审理,但有时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也可以先审判刑事案件,再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会根据双方在打架事件中的过错程度来划分。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会相应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总之,打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