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强制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

我公司被法院强制清算,现在清算程序正在进行中。我特别想知道,在公司强制清算完成之后,那些遗留的债务会怎么处理呢?是按照什么顺序来偿还?会不会让股东个人承担?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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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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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清算后债务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强制清算的概念。公司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在出现法定情形,如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又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时,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的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意味着公司债务的清偿是有顺序的,要先保障清算费用、职工权益、国家税收等,然后才是其他一般债务。 在清偿债务时,如果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按照法定顺序依次偿还即可。但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若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强制清算后,股东个人通常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股东可能需要在其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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