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能否担任公司监事?
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最近朋友邀请我去他们公司当监事。 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担任,要是担任了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失信被执行人到底能不能当公司监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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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通常是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而公司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失信被执行人往往是存在未履行的债务,可被认定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一旦被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却担任了公司监事,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公司进行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此外,从实际情况来看,让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监事,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信用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商业信誉。比如,合作伙伴得知公司监事是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对公司的信用状况产生质疑,从而影响业务合作。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影响等多方面考虑,失信被执行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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