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我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了,但是我有个想法想注册一家公司来做点小生意。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允不允许失信人注册公司,要是不可以的话,那我也不白费这力气了。所以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讲,失信人到底能不能注册公司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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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一般是指在经济活动或法律事务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或法人。简单来说,就是欠了别人钱或者有其他法律责任没完成,被法院标记出来提醒大家要小心的人。
关于失信人是否可以注册公司,这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并没有明确绝对禁止失信人注册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诸多限制。
从担任职务方面来看,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而失信人往往存在债务问题,所以通常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此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上述职务。所以,失信人也很难在公司中担任这些重要职务。
从注册公司的资金来源方面来说,失信人通常有未履行的债务,在司法实践中,其财产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包括被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注册公司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失信人可能无法自由支配资金用于注册公司,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注册公司的行为。
综上所述,虽然没有明文绝对禁止失信人注册公司,但由于担任职务受限和资金方面的限制,实际上失信人很难成功注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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