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欠债没还能够开公司吗

我现在有点债务还没还上,但是又有开公司的想法,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去开公司。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欠债未还的人开公司有哪些具体规定和限制,要是能开需要注意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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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欠债没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开公司的。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简单来说,如果因为欠债等原因,被法院列入了这个名单,那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公司法人会在这些职务范围内,所以如果处于这种情况,就不能作为公司法人开公司了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法律角度讲,是可以开公司的。 不过,即便能开公司,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运转公司往往需要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会审查法人、重要股东的征信情况。要是个人有欠债未还导致征信有不良记录,很可能会使贷款申请被拒绝,这会对公司后续运营资金的获取产生影响。 相关概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名单的自然人,会受到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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