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该如何维权?强拆违法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当遇到非法强拆时,以下是一些有效的维权途径:首先,要及时报警,警察接到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要是警察到现场却没有阻止非法强拆行为,这就属于不作为;若因故没能到现场,事后可以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要是警方不立案,同样属于不作为,此时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其次,在强拆现场要进行摄影摄像,这是事后维权的关键证据。摄像时不要靠太近,防止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画面一定要清晰,要记录下强拆过程以及参与人员等情况,最好同时安排一人近前录音,能辨别现场人员身份和职责。录好的视频、音频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删除,条件允许的话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做好备份。最后,要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让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提起诉讼。 关于强拆违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刑事责任方面,如果造成被拆迁人受伤,根据《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视情节轻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直至死刑;造成被拆迁人财物损毁的,依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受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私闯民宅的,按照《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采用侮辱、诽谤手段对被拆迁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民事责任方面,开发商、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拆迁人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方面,拆迁人非法拆迁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定,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拆迁人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相关概念: 非法强拆:指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 。 行政不作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 民事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