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信人能否担任法人?

我自己因为一些经济纠纷成了失信人,现在有个机会能参与创办一家公司,还可能担任法人。但我不知道像我这种失信人的身份,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担任法人,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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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失信人通常不可以担任法人。 这里所说的法人,严格来讲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失信人指的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这类人因为违反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采取了信用惩戒措施。 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其中就包括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失信人往往存在债务问题未解决,所以属于这种情况。同时,从信用惩戒的角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实施部分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而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参与公司经营等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涉及到这些限制范围。因此,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信用惩戒要求,失信人不能担任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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