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们都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要准备很多材料走复杂的流程?想了解下具体的步骤和要求,避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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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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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子女由谁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债务怎样承担等内容。之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中,首先是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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