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在房产分割上产生了纠纷。这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我出的大部分,贷款一起还。现在对方想平分房产,我觉得不太公平。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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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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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时,首先要明确不同情形下房产的归属判定,然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情况。 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但要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 而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就像您这种婚后一起购买的房产,虽然首付您出了大部分,但贷款是一起还的,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您能提供首付是您出大部分的证据,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您。 此外,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情况又有所不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在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时,证据非常重要。您需要收集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房产的购买情况和资金来源。同时,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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