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受害方醉驾加无证该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方存在醉驾加无证驾驶的情况,处理起来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醉驾和无证驾驶都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受害方的醉驾行为,即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这会使驾驶能力受到极大影响,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而无证驾驶意味着其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所以,这两种行为在事故责任认定中通常会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错,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其次,从行政处罚角度来说,对于醉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无证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后,关于民事赔偿问题。即使受害方自身存在醉驾和无证驾驶的过错,但如果对方在事故中也有一定过错,那么对方仍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受害方自身的过错会相应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例如,原本对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由于受害方的重大过错,可能会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如三七开、四六开等,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总体而言,车祸中受害方醉驾加无证的情况处理较为复杂,要综合考虑刑事、行政和民事等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