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中多补偿的部分该如何处理?
我家房子拆迁,最后结算时发现补偿款比应得的多了一部分。我有点担心这多出来的钱该怎么处理,直接留下怕后续有问题,退还又不知道退给谁,也不清楚具体流程。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拆迁补偿中多补偿的部分是怎么规定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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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补偿中,如果出现多补偿部分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妥善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当得利这个法律概念。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在拆迁补偿场景里,若你获得了多补偿的部分,这部分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这意味着拆迁方一旦发现多补偿了款项,是有权要求你返还多补偿部分的。 当你发现存在多补偿情况时,正确的做法是及时与拆迁方取得联系。你可以主动告知拆迁方这一情况,然后双方一起核对补偿的计算依据和标准,确定多补偿的具体金额。在确认金额后,按照与拆迁方协商好的方式和时间退还多补偿部分。比如,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安全的方式将款项退还到拆迁方指定的账户。 要是你故意隐瞒多补偿部分,拒不退还,拆迁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法院判决你返还多补偿款项,而你仍然不履行,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还可能需要承担迟延履行的利息等额外费用。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在发现多补偿部分后,主动与拆迁方沟通并及时退还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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