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被执行但没钱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因为一些债务纠纷被法院执行了,可目前公司确实资金紧张,没什么钱可以偿还债务。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会让公司直接破产,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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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被执行却没钱清偿债务时,有多种情况和处理方式。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如果经过法院的调查,确实没有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利就此消灭,一旦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若公司长期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债权人或者公司自己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按照法定顺序偿还债务。 此外,如果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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