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公司破产了执行程序该如何处理?
我有个涉及到被执行人公司破产的情况,现在很困惑后续执行程序会怎样进行。之前一直按正常执行程序推进,突然公司破产了,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怎么保障,执行程序具体是怎样变化的,后续我要做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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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执行人公司破产了,执行程序一般会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执行程序会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是因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要对其整体资产和债务进行统一清算,避免各个执行程序混乱进行。 其次,相关的财产保全措施要解除。法院会解除对被执行财产的各类保全措施,以便于破产清算的顺利开展。 然后,债权人需要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要及时把自己的债权情况向清算小组提交,清算小组会进行记录。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小组不能对债权人进行偿付。 接着是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就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如果法院最终宣告公司破产,除涉及破产后事项的执行程序外,其他针对被执行人的民事执行程序将终结。若法院没有宣告破产,在符合条件时,执行程序可能恢复。 相关概念: 破产清算:就是把破产企业的资产全部清理核算,用来偿还债务等一系列的程序。 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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