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动手打人对方还手该如何处理?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本能地还手了。现在双方都有点受伤,我也不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会算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呢?我心里很没底,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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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先动手打人对方还手的情形中,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主要涉及互殴和正当防卫两种情况。 首先来了解一下互殴,互殴指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故意,在打架过程中都有加害对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以上结果,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再看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判断是互殴还是正当防卫时,关键看还手一方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的合理性。如果还手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且在合理限度内,那可能构成正当防卫;若还手是出于报复心理,与对方相互攻击,那就可能被认定为互殴。比如,对方先打了一拳,还手者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伤害,推了对方一下,使其无法继续攻击,这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还手者在对方停止攻击后,又追上去继续殴打,那就很可能构成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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