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我和我的配偶,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现在打算离婚。我们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是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办,还是得走法律程序?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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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涉外离婚是指涉及到不同国籍或者一方是外国人的离婚情况。办理涉外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先说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而且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当事人中一方得是中国内地常住户口居民,并且原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还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然后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办理时,国内一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要携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华侨、外国人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此外,还得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完离婚登记后,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依据是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那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在诉讼离婚中,如果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比如国外一方可以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并且这些文件要经过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开庭后,双方达成调解书(判决书)。相关概念:(涉外离婚:涉及不同国籍或一方为外国人的离婚情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并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 管辖权:法院对某个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利的法律文件 离婚意见书:表明对离婚态度和相关意见的文件 使领馆认证:对相关文件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确认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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