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之外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在道路之外发生肇事逃逸的情况,其处理方式与道路上的肇事逃逸有一定关联但也存在差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道路”的定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道路之外,通常是指那些不属于上述定义范围的地方,比如封闭的小区内部道路(不对外开放通行)、私人停车场等。 对于道路之外肇事逃逸的处理,虽然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道路上肇事逃逸的一些专门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就不处理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即使是在道路之外肇事逃逸,逃逸者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肇事逃逸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可能会被适用。例如,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部门在接到道路之外的肇事逃逸报案后,也会积极开展调查工作。他们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询问证人等方式来确定肇事车辆和逃逸者的身份。一旦找到逃逸者,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可能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所以,发生事故后千万不要逃逸,主动承担责任才是正确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