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不去配合调查该怎么处理?


当肇事者不去配合调查时,法律上有一系列的处理办法。下面从不同情况来详细说明。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若肇事者未履行这些义务,不配合调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传唤措施。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对于经通知仍不参加调解的,调解终结。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使用传唤证传唤肇事者接受调查,若肇事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在刑事方面,如果该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行为,肇事者不配合调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肇事者故意逃避调查,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社会危险性,从而被予以逮捕。 此外,肇事者不配合调查这种行为在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等方面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在事故责任认定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虽然不配合调查不一定等同于故意破坏等行为,但这种消极态度可能会导致其在责任认定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法院已经做出判决,肇事者仍然不配合赔偿调查等相关程序,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财产。 总之,肇事者不配合调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有多种措施来保障调查的顺利进行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