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去年未进行代扣代缴该怎么处理?

我去年忘记进行代扣代缴了,现在才想起来,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也不清楚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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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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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由支付款项的一方,在支付款项时,从支付给对方的款项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给税务机关。 如果去年未进行代扣代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当发现去年未进行代扣代缴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这个情况。之后,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应扣未扣的税款。如果纳税人拒绝缴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同时,扣缴义务人还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情况说明,比如涉及代扣代缴业务的合同、支付凭证等,以便税务机关准确核实应扣未扣的税款金额。在补缴税款时,可能还需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从应代扣代缴税款的期限届满次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 总之,发现未进行代扣代缴情况后,要尽快与税务机关沟通,主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避免产生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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