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滞纳金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务扣缴时,发现之前有应扣未扣的情况,现在产生了滞纳金。我不太清楚对于这种应扣未扣的滞纳金,在法律上是如何处理的,也不知道公司和我个人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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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征管中,扣缴义务人有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应扣未扣,指的是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时,没有按照规定从支付给纳税人的款项中扣除应缴纳的税款。而滞纳金则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时缴纳税款所加收的款项,目的是促使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里并没有明确提及滞纳金由谁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是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导致税款未按时缴纳,税务机关通常会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对于滞纳金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也就是说,从应当扣缴税款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到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 所以,当出现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滞纳金的情况时,纳税人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同时扣缴义务人会面临应扣未扣税款一定比例的罚款。作为扣缴义务人,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应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按时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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