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扣而未缴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一倍到五倍的什么处罚呢?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税款扣缴时,因为一些疏忽导致有部分税款扣了但没缴。听说这种情况会有一倍到五倍的处罚,我不太清楚这个处罚到底是针对什么的,是扣而未缴的税款金额吗?想了解清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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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中,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当扣缴义务人出现扣而未缴的违法行为时,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一倍到五倍的处罚,指的是对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的已扣、已收税款,税务机关会按照税款金额的一倍到五倍来处以罚款。 比如,某扣缴义务人扣了员工 10 万元的个人所得税,但未上缴给税务机关,那么税务机关可以对该扣缴义务人处以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罚款倍数会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来确定。同时,除了罚款之外,扣缴义务人还需要补缴未缴的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所以,扣缴义务人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出现扣而未缴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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