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哪些规定?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最近在处理员工工资发放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问题。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比如哪些情况需要代扣,代扣的标准和流程是什么,想了解一下详细的法律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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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法律规定,从支付给纳税人的所得中直接扣取应纳税款,并代为上缴给税务机关的一种纳税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也就是说,当单位给员工发放工资,或者支付劳务报酬等情况时,就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代扣的标准,不同类型的所得有不同的计算方法。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具体来说,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在流程方面,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如果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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