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支付单位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是支付我工资的单位。我不太清楚公司是怎么帮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比如依据什么标准扣,具体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情况,有没有啥具体的规定和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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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支付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指的是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支付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从支付给个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代为上缴给税务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支付单位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首先要明确应税所得项目。常见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有所不同。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支付单位一般采用累计预扣法。这种方法是把一个纳税年度内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查找适用预扣率,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去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得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其中,基本减除费用每月按5000元计算;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支付单位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支付单位在每月或者每次扣缴税款后,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将已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同时,支付单位还需要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以便纳税人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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