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扣个税的比例是多少?


税务代扣个税,也就是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它是按照累计预扣法来计算预扣税款的。累计预扣法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这里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 5000 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不同区间来确定的。例如,不超过 36000 元的部分,预扣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部分,预扣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520;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部分,预扣率为 20%,速算扣除数为 16920 等等。这些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举个例子,小张每月工资收入 10000 元,三险一金扣除 1000 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 1000 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其他扣除项目。那么第一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 - 1000 - 1000 = 3000 元,对应预扣率为 3%,速算扣除数为 0,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3000×3% - 0 = 90 元。第二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2)-(5000×2)-(1000×2)-(1000×2) = 6000 元,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6000×3% - 0)- 90 = 9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