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代扣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对于缴纳个人代扣所得税这方面不太清楚。比如该在什么时候扣,扣多少,有什么标准和流程,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避免公司在这方面出现问题,不知道具体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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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扣所得税,通俗来讲,就是单位或者个人在支付给他人款项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从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对方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把这部分税款上交给税务机关。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扣缴义务人,也就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都需要按照规定代扣税款。 以工资、薪金所得为例,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每月扣缴义务人在发放工资时,先根据员工当月的收入情况,减去一些扣除项目,像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等,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再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作为扣缴义务人,一定要认真履行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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