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由谁承担?
我在处理个人所得税时,发现产生了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这笔滞纳金到底该由我自己承担,还是有其他情况可以让别人承担。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的承担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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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滞纳金通常由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义务人,简单来说就是取得应税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里明确表明了,当纳税人没有按时缴纳税款时,就会产生滞纳金。在个人所得税的场景中,个人作为纳税主体,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那么这个滞纳金就要由个人来承担。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存在扣缴义务人的情况。扣缴义务人一般是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他们有义务从支付的所得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若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会责令其限期缴纳,同时加收滞纳金。但最终,如果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虽然可能是扣缴义务人操作失误导致滞纳金产生,但最终纳税义务还是在纳税人身上,纳税人仍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等情况。 所以,总体而言,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原则上由纳税义务人承担,而扣缴义务人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也会面临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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