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肇事逃逸轻微碰撞应该怎么处理?


在法律领域,肇事逃逸轻微碰撞这类情况的处理,既涉及到民事责任,也可能涉及到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下面将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简单来说,即便逃逸,保险公司会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方的损失。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车辆没买保险等,就可能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之后基金管理机构会找逃逸者要钱。 其次,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轻微碰撞,如果只是车辆受损,逃逸者需要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因车辆维修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 除了民事责任,肇事逃逸还会面临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即便只是轻微碰撞后逃逸,也可能会被罚款和拘留。 虽然轻微碰撞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有其他恶劣情节,比如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所以,发生事故后一定不要逃逸,要积极面对,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