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房贷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有一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现在不知道这个房贷在离婚后该怎么处理,是由一方继续还,还是双方一起还?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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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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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贷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该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要是房屋是婚后购买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房贷也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分担房贷,比如协商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并继续还贷,可能需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考虑购房款、已还贷款、房屋增值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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