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一房二卖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最近遇到了一个挺闹心的事儿,就是看中的房子好像被卖家卖给了别人。我已经签了购房合同,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我能不能顺利拿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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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处理方式: 首先,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也就是两份合同都还没有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判定标准。这是基于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先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在法律上有优先获得房屋的权利。 其次,当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实际交付给了哪一方)。因为房屋的过户登记属于物权变更范畴,根据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以及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购房者将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最后,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由于这时出卖人已经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行为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基于我国《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和合同的相关规定。物权具有对世性和公示性,经过登记的物权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而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一房二卖的行为明显违背了这一原则。购房者在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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