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我买了期房,结果后来发现开发商把同一套房子又卖给了别人,我现在很迷茫。我想知道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途径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能不能获得相应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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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房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与卖方协商达成协议,争取和平解决纠纷。比如双方重新协商房屋的归属、赔偿等问题,若能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基层组织会根据具体情况,在双方之间进行斡旋,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调解也无效,或者不想经过调解程序,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双方此前已签署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还可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从赔偿方面来看,若未能成功取得房产所有权,购买者有权解除相关法律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作为未取得房产的买受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依照规定获取已支付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还可要求出卖方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此外,购买者还有权向出卖人索取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额外一倍的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也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后去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销售备案手续并办理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开发商就不能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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