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该如何处理?

我在做生意时遇到了麻烦,从对方那进的货有质量问题,我就没给他们付剩下的货款。可他们一直催我给钱,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应对,是必须得付款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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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因质量问题拖欠货款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看合同有没有违约条款。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违约责任,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比如合同约定,若货物质量不达标,卖方要承担换货责任,同时买方有权扣除一定比例货款作为补偿,那就按此执行。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合同没有违约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卖方应当积极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后,向买方请求支付价款。例如,货物有瑕疵,卖方可以选择修理好货物,使其符合质量要求,之后再要求买方付款;或者双方协商减少价款,买方按减少后的金额支付。这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解决。一般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有质量问题的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要是协商不成,还能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要注意,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先看合同约定,能协商最好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比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对方损失等。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再去起诉,对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权利人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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