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方面没有职务但有公司该如何处理?
我名下有个公司,但我在公司没有具体职务。现在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和有职务的情况一样吗?有没有特殊规定?很担心处理不当会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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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范畴中,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以及如何缴纳,并不单纯取决于是否在公司有职务,关键在于是否从公司取得了应税收入。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就是对个人取得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应税收入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如果虽然没有职务,但从公司取得了收入,就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假如从公司获得的是工资薪金收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而要是取得的是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由支付方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如果是经营所得,那就需要个人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所以,没有职务但有公司的情况下,只要有应税收入,就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同时,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的收入和扣除凭证,以便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和应对可能的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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